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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乘客遭嘀嗒司机持棍追打,警方通报:司机被行政拘留

发布时间:2021-08-17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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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网财经8月17日讯,8月15日,山东青岛一女子自称乘坐嘀嗒网约车中途提出更改目的地,司机未拒绝但仍将其拉到原定目的地。女子表示她拒绝下车后,两人发生争执,司机从后备箱拿出棍子对其追赶。8月16日晚间,城阳公安通报指出,接报警后,城阳警方迅速处警,依法开展调查处理。经调查,尹某某因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于8月16日被依法行政拘留。

8月15日,山东青岛阴女士自称,乘坐嘀嗒网约车时,因为修改目的地产生纠纷,被网约车司机拿出一个类似警棍的东西,当街追打。

当天,嘀嗒出行官方微博发布情况说明显示,2021年8月15日,“休女士”(化名)在抖音平台发布视频反映自己在顺风车行程中因临时目的地变化而遇到的行程纠纷,嘀嗒将平台所掌握情况按时间线整理如下:

1、“休女士”于8月14日18:18发布顺风车行程。

2、8月14日18:32车主到达乘客起点,准时出发。

3、8月14日18:53平台行程录音显示:“休女士”与车主沟通想临时修改一下目的地,并说出了新目的地的位置范围,由于顺风车为顺路合乘性质是以车主自我出行为前提,行程中不支持车主或乘客临时修改目的地,否则订单将不符合顺风车的顺路特征,因此,车主对“休女士”回复说“这边修改不了”。

得到车主的答复后,乘客表示“那我跟你说的话你知道吗”,并表示新目的地比原来的目的地还近一些,车主回复“行”。

但基于行程录音此后双方均未就如何到达新目的地进行过详尽的沟通无论是口头上的明确指示和描述,或者是由乘客向车主出示自己的导航路线。

4、8月14日19:30系统显示车辆到达“休女士”最初设定的目的地。在“休女士”的视频中,乘客对这个时间点做出的描述为“我还没有来得及给他指路,就发现我从忙碌的回手机信息当中抬起头来的时候,他已经把我送到了我已经决定不去的地方。”

由此开始,围绕为何没到以及如何到达新目的地,双方开始发生言语上的争执,后面的行程录音显示:乘客让和自己同行的妹妹先下车等着,并给她5分钟,自己要打一个电话。随后,伴随系统判断订单已完成,行程录音自动结束。

接下来在休女士发布的视频中可以看到,在乘客自述拨打110报警后,车主站在车外开始催促乘客下车,并喊道“快点”,视频也显示,乘客下车后,对车主质问“你刚才在说什么,我问你”,同时视频图像在此时发生了明显的晃动和抖动,随后,两人的纠纷进一步升级。

5、8月14日20:13乘客“休女士”致电嘀嗒平台客服进行反馈。客服在接到电话后第一时间确认乘客是否安全,并核实到此时车主已经离开,在对乘客安抚后告知乘客会第一时间联系各方确认具体情况。随后,平台致电车主车主未接听,安全起见,平台将车主帐号作出了暂停接单和封禁处理。

6、8月14日20:49嘀嗒平台客服致电乘客“休女士”,乘客表示正做笔录,不方便接电话。

7、8月14日21:00乘客“休女士”致电嘀嗒客服,乘客表示在派出所请嘀嗒平台协助调取车主信息。随后,嘀嗒平台客服致电派出所,核实身份后,第一时间将车主信息及行程信息提供给警方。

8、此后嘀嗒平台客服持续和乘客保持沟通,并对最新情况进行了解。

嘀嗒平台提醒广大用户,顺风车合乘应遵循诚信、文明、友善、平等、和谐的行为规范。遇到问题应以“人格平等平和沟通相互体谅”为处置原则,若有纠纷升级苗头的时候,请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联系平台客服进行处理,谨记安全第一!

8月16日晚间,城阳公安发布有关嘀嗒司机棍打女乘客的警情通报。通报指出,8月14日晚,城阳区康城路附近发生一起司乘纠纷,网约车司机尹某某(男,31岁)与乘客阴某某(女,31岁)因打车路线变更发生争执,尹某某持橡胶棍并对阴某某言语威胁。接报警后,城阳警方迅速处警,依法开展调查处理。经调查,尹某某因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于8月16日被依法行政拘留。

资料显示,嘀嗒出行成立于2014年,前身为嘀嗒拼车,提供出租车、顺风车出行服务,隶属于北京畅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眼查显示,截至2017年3月1日,嘀嗒出行完成了D轮融资,投资机构为蔚来资本。

2020年10月8日,嘀嗒出行向港交所递交了招股书,今年4月8日,嘀嗒出行在港交所的ipo进程显示失效。五天后的4月13日,嘀嗒出行再次向港交所递交了招股书,二次冲刺共享出行第一股。

招股书显示,2018年-2020年,嘀嗒出行收入分別为1.18亿元、5.81亿元、7.91亿元;同期的毛利分别为0.69亿元、4.62亿元、6.61亿元,毛利率分别为58.6%、79.5%及83.5%。全年亏损分别为16.77亿、7.56亿、21.94亿元。但经调整净利润在2019年实现了盈利,2019-2020年分別为3.16亿元及3.43亿。

招股书中表示,调整后的盈利在于,年内亏损数据的主要来源为2020年和2019年的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公允价值变动,分别为10.36亿元和24.58亿元。据悉,嘀嗒出行调整后与调整前“亏损”因素,属于会计计量不同所致,一种属于通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一种属于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2020年12月7日,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指出,近期媒体多次报道嘀嗒、哈啰等顺风车平台公司产品有关问题,主要是“附近订单”功能偏离顺风车本质,涉嫌以顺风车名义从事非法网约车业务,用户头像显示性别、开展长途城际服务等方面存在安全风险隐患。

当时,嘀嗒、哈啰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照本次提醒式约谈要求,对照问题尽快整改,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消除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产品符合顺风车要求。

2021年5月14日,二次递表刚过一个月后,嘀嗒出行被八部门联合约谈。

约谈指出,近期社会各界集中反映网约车平台公司抽成比例高、分配机制不公开透明、随意调整计价规则,以及互联网货运平台垄断货运信息、恶意压低运价、随意上涨会员费等问题,涉嫌侵害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对此,嘀嗒出行发布声明回应称,此次联合约谈提出的要求,嘀嗒出行坚决拥护,将始终以合规和安全为底线,与政府主管部门相向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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